——灵堂正中,遗像上的女孩长发披肩、脸上挂着稚嫩的笑,与逝者14岁的年龄不太相符。这是小玥小学毕业时的相片,李志洲说,剪了短发后,女儿再没有照过正面像,她不情愿。
主持人:外界不是很理解,什么样的校规值得用自杀去表达不满,你理解女儿的做法吗?
李志洲:她就是太爱她的头发,爱美之心不能理解吗?整理孩子遗物时,我们发现了一篇作文,题目叫《渴望得到尊重》,是写剪头发校规的。里面说“不夸张地说,头发就是我的一切,它胜过一切的人、物,但是老师非让我理发,在我的奋力抵抗下还是不能如愿。就这样我被老师押送去理发……”孩子因为不愿剪发被停过课。
主持人:每次都怎么奋力抵抗?
李志洲:对,她对这条校规相当反感,对剪头发能拖就拖。按照学校对头发长度的要求,孩子每个月都要去剪一次头发。班主任每次给家长发当日作业的短信时,都不忘提醒“头发长的女生赶紧去剪”。每次我和她妈都得连哄带劝,许诺明天中午带她去吃肯德基,孩子高兴了,我们再提上午要先剪头发。在她跳楼前,我们还在劝她剪头发。
主持人:最后一次劝说女儿剪头发是什么情形?学校说难以判断她跳楼的原因,还有母女争执的传言。
李志洲:事发当天,我接到班主任催促剪头发的短信,这是8天内第三次短信。在这之前,我们已经做通了孩子的工作,她答应等老师来第三条短信时就去“修一修”。但当我把第三条短信转发给她妈时,孩子仍然不愿意去剪头发。她自己坐在椅子上生闷气,然后突然起身到客厅,拉开窗户跳了下去。一切都很突然,我现在都不明白,她怎么那么大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