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廖世祺被裁定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
昨日庭审时,法官斥责被告廖世祺不负责任,驾驶逾16吨货车,途经行人众多的斑马线前仍然鲁莽驾驶,驾驶态度极有问题,因此判入狱4年,停牌7年,并需要参加驾驶改进课程。
依香港法例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最高刑罚为罚款50000元及监禁10年,如属首次定罪者,可被取消驾驶资格5年或以上;如其后再次被定罪,则可被取消驾驶资格10年或以上。
昨日庭审时,法官斥责被告廖世祺不负责任,驾驶逾16吨货车,途经行人众多的斑马线前仍然鲁莽驾驶,驾驶态度极有问题,因此判入狱4年,停牌7年,并需要参加驾驶改进课程。
依香港法例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最高刑罚为罚款50000元及监禁10年,如属首次定罪者,可被取消驾驶资格5年或以上;如其后再次被定罪,则可被取消驾驶资格10年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