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释永修辛应恒方丈

天堂纪念馆:http://www.5201000.com/TT924152253
本馆由[ 孝在天地间 ]创建于2012年06月28日

释永修
  • 释永修

  • 1947年 — 2010年01月26日
  • 别名:暂无
    性别:
  • 生肖:暂无
    信仰:暂无
  • 籍贯: 暂无
  • 生活地址:
  • 墓地地址:
  • 天堂编号:TT924152253
  • 网址:http://5201000.com/TT924152253
您是15863位前来悼念的人,今天是公历:2026年01月22日 星期四
今天是农历: 乙巳[蛇]年十二(腊)月初四 ,释永修已经离开我们: 5840天,距离释永修 17周年忌日还剩 4
玉溪人辛应恒生于1947年,1979年,毅然与妻子离婚到昆明筇竹寺出家,法号为释永修。当时,其女儿只有2岁多。1990年,释永修被聘为玉溪市著名寺庙灵照寺的住持,2005年升为方丈。   2010年1月26日夜间,吴雄和瞿永涛到大悲普度寺释永修住处要求投宿。凌晨2时许,趁释永修熟睡,吴雄二人用绳索将其勒死,并抢走5000元现金、一部银白色摩托罗拉手机和一些随身物品。
这个馆主很忙,还没有撰写逝者一生大事 。
这个馆主很忙,还没有撰写逝者档案。
  • 僧人亲属是否具有诉讼资格?   原告及其代理人认为,僧人也具有普通人的权利与义务,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因此,作为公民的释永修和普通公民一样,享有一样的民事权利义务,其女也有资格按照《继承法》,继承其遗产。   针对原告方的诉讼请求,被告玉溪市红塔区灵照寺佛教管理委员会答辩时指出:
  • • 释永修身亡后474万存款 引遗
    发布人: 孝在天地间
    时间:2012年06月28日
    474万存款 引遗产纠纷   然而,释永修身亡后,围绕着他又发生了更为让世人震惊的事情:其个人名下有银行存款474.6933万元,债权20.0390万元。释永修出家前生育的女儿张某云为继承遗产,一纸诉状将玉溪市红塔区灵照寺佛教管理委员会告上了法庭。   原告张某云在诉讼请求中提及,释永修被害后,她和玉溪市红塔区灵照寺佛教管理委员会在红塔区民宗局的主持下,清点释永修的个人财产,发现释永修个人
  • • 佛门酿血案 方丈释永修被劫杀
    发布人: 孝在天地间
    时间:2012年06月28日
    佛门酿血案 方丈被劫杀   2010年1月26日零时左右,19岁的吴某和11天前刚过完20岁生日的瞿某二人,到玉溪市红塔区玉河巷 大悲普度寺 (属灵照寺下院)方丈释永修的住处留宿。凌晨2时许,趁释永修熟睡之机,吴某用小板凳砸释永修的头面部数下,接着瞿某用手掐住释永修的脖子,后二人用绳子勒其脖子,将释永修杀害。释永修死亡后,二人抢走其现金5000余元、银白色手机一部和一些随身物品,连同作案工具一
  • • 方丈释永修巨额存款从何来?
    发布人: 孝在天地间
    时间:2012年06月28日
    方丈巨额存款从何来? 灵照寺的经济主要来源于社会民众捐献、开小卖部收入和卖斋饭收入三部分。法庭上,原告称,案件争议的财产属于释永修个人名下,被告认为该财产不属于释永修而属于灵照寺所有,可被告没有举出有力的证据予以证明。对此,被告答辩称,灵照寺不是一个生产盈利性的组织,寺庙的经济来源是信徒自愿布施和社会力量捐赠,僧人不得从事经营性的生产劳动获取报酬,其所用和所持有的财产属于寺院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 • 僧人释永修子女有无继承权?
    发布人: 孝在天地间
    时间:2012年06月28日
    1僧人子女有无继承权? 释永修被害后,在红塔区民宗局的主持下,其亲属和玉溪市红塔区灵照寺佛教管理委员会,在整理遗物时发现,释永修以个人名义在当地各个银行存了400余万元钱,同时有20余万债权单据,清点完毕,其存款和债权单据被红塔区民宗局保管。 父亲被害后,其女儿张译云多次到红塔区民宗局和玉溪市红塔区灵照寺佛教管理委员会协商,要求继承父亲遗产,但被拒绝。今年1月16日,她一纸诉状把玉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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