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3年8月5日,此案的被告人王德利(安先生的女婿)用摩托车带着其妻安天琴在行驶途中,其妻被甩下摩托车,又被后边紧跟的聂晓彬(王德利的同事好友)骑的摩托车压过并(拖有10多米的痕迹事实),后因伤过重抢救无效死亡。从事故发生、报警、尸检取证方面都存在诸多疑点和错误。后来经过安先生对案件的了解(1)聂晓彬的肇事摩托车当时逃离现场没有进行公正勘查;(2)人从摩托车上甩下来会不会致死;(3)出事现场离医院只有10分钟左右的路程怎么不及时抢救。为此,案先后出现过多个不公的假证据,直至后来这个“奇怪”违法刑事判决书。把案件给冤着了。投诉人安先生告状、上访了7年目的,主要是想为女儿的死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