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的维权 2
5、 关于补偿,笛妈们于2012年6月5日向国家申请的对失独家庭的补偿是建立在“责权利对等”和“权益受损”基础之上的一个维权提案。至今为止已经得到失独群体三千多人的联名签字支持和社会舆论的关注。它的提出突破了国家对失独家庭“救助”的框框和基调。碰触到了失独最本质和核心的地方:即“权益受损”。是贡献就该奖励,是损害就该补偿,这是民主和法制社会的天经地义。要求国家补偿的要求是正当的,围绕着补偿所进行的维权是正义的。卫计委以“国家没有法律依据”拒绝是霸道和错误的。政府可以为了公共利益制定限制人权的计生法,为什么就不可以制定弥补少数失独家庭损失的补偿法?30多年的时间过去了,“没有法律依据”是政府的失职,是有关部门工作的不到位,而不该是失独者的错,它不应成为拒绝失独补偿的理由.政府不对失独家庭予以公平合理的补偿,缺乏的不是法律依据,而是缺乏对失独家庭的正确认识和应负的责任道德。我们认同补偿的理念,我们不反对同命朋友围绕补偿所进行的维权之举。但是,我们同样认为,在现有的社会体制下,在民主和法制还亟待完善的国家,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补偿要得到国家的认同,需要一个漫长的时间。它可以作为一种维权的方式,作为一个争取的目标,但它不应是、也不会是失独维权的唯一正确举措。争取改善失独者命运的方式有很多种,失独群体的维权者,完全可以选择自己认为正确合适的方式进行。
6、关于诉求.在6.5. 的补偿申请得不到国家回应的背景下,无奈们于2013年1月7日向国家提出的扶助诉求,是在顺应国家对失独者现有扶助的基调上,以追求公平和改善失独群体命运为目的,以一种灵活务实的姿态,合理广泛的内容,推出的除补偿之外的又一维权之举。1.7.和5.20.的北京大规模集体维权,把这个诉求推向了高潮。它的推出得到了广大失独者的拥护和支持,引起了政府对失独群体的高度重视,加快了国家新政的出台。新出台的《5部委通知》就是包括6.5.维权在内的所有维权同命人努力的成果。虽然《5部委通知》还很不公平合理,还有许多要补充和完善的地方,但与过去相比,无疑有了一个很大的进步。它体现了国家的诚意,也体现了我们的努力。我们要做的是监督和督促有关部门去有效地落实、去完善,让它更加体现出国家应有的责任和公平。而不是简单和意气用事地否定它,否定一代失独人付出的艰辛和努力。我们应该继续坚持这种努力,在和政府部门反复协调的基础上到达新的平衡和一致。我们真心希望诉求的带头人能重新出马,带领我们继续走下去,直到失独问题妥善解决,直到公平正义的阳光灿烂出现。
7、关于补偿和诉求的关系.补偿和诉求是从不同的角度提出的两种路径不同的维权方案,都是失独维权精英们思想和智慧的产物,代表了广大失独者的根本利益和不同需求。尽管提法不同,内容不一样,但方案依据的理念是一样的,即“国家的贡献者,权益的受损者”;追求的目标是一样的,即:合理公平地维护失独者的利益,有效地改善失独者的命运;要求的数目也是近似的。虽然叫法不同,时效不同,但两者从要争取的结果上看也并没有什么质量的不同,都在为公平正义抗争,都是为了群体的整体利益。两者完全可以相容共处,互为促进。两种方案无论是谁被政府采纳,都是失独者的一件幸事,都是失独维权的巨大成果。没有任何理由让这两种都有利于失独者利益的维权方案成为“对头”。更没有任何理由成为两者之间相互指责和攻击的利器。这样做,只会伤害同命人之间的感情,影响群体的团结,损害群体的利益。我们呼吁:无论是拥护补偿的同命人,还是赞成诉求的同命人,停止这种无益的争斗,相互包容理解,各自以自己认同的方式,合理地为这个苦难群体的利益而有效地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