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女子洪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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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未婚妻洪柳后抛尸 六旬老人跨省寻女抓真凶(2)

发布时间:2013-11-12 11:16:17      发布人: 一米阳光

老柳今年66岁。同镇的老宋是他的朋友。2005年年底,老宋到老柳家串门时,见到了老柳的小女儿小柳。当时,小柳刚满20周岁,亭亭玉立。在当地,像小柳这样的年纪,都开始找对象了。老柳夫妇也想给小柳找个好人家。

老宋便想起隔壁老刘家的儿子阿庆。阿庆比小柳大3岁,在临沂市做保安。小伙子一表人才,但因为老刘的妻子久病卧床,医疗费开支很大,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好,阿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对象。对此,柳家人并不在意。他们认为,两家离得不远,都是农民,门当户对,知根知底。

在老宋的张罗下,阿庆和小柳见面,彼此都比较满意,两家人也很赞成这门亲事。一个多月后,阿庆家人送来了一辆摩托车和4000元现金。小柳家考虑到阿庆母亲看病需要钱, 当场把4000元退给了阿庆。就这样,这门婚事确定了下来。此后,阿庆去扬州打工,小柳在老家跟着父母干农活,两人平时靠手机联系。

逢年过节,阿庆都会到柳家送礼,柳家对这个准女婿越看越满意;农忙时,小柳常到阿庆家帮忙干活,阿庆家人也早已把小柳当儿媳妇待。亲友们很看好这门亲事,都等着喝两人的喜酒。孰料,半道上出了岔子——

2007年6月,小柳去连云港打工。同年10月的一天,小柳突然和阿庆一起来找老宋,阿庆提出,两人合不来,要退婚;小柳却不愿意。老宋赶紧从中说和,可问起阿庆退婚的原因时,他却支支吾吾答不上来。

“如果没有理由,也可以退婚,但是必须要答应女方家的任何条件。”老宋解释,按照当地风俗,两人订婚后,如果哪一方悔婚,就要给对方赔偿。阿庆听罢,不再说话。第二天,阿庆的父亲跑来解释,“两个小孩在闹脾气,不退婚了。”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2008年春节,小柳告诉父亲老柳,有次,她打电话给阿庆,接电话的是个女人,她自称是阿庆的女友。阿庆接过电话后,也毫不客气地告诉小柳,他在扬州有新女友了,以后要在扬州生儿育女,不回老家了。老柳听罢,气愤不已,打电话质问阿庆。阿庆解释,他只是和小柳开玩笑的,那女孩是老板的女儿。

尽管如此,两家人看得出,小柳和阿庆之间有了隔阂。为防止夜长梦多,2008年春天,阿庆家人提议,在11月份把阿庆和小柳的婚事办了。柳家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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