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琼香1940年与刘少奇分手,此后未再婚
1913年1月28日生于海南文昌(也有文章写是2月,估计是农历和阳历的区别);
1926年考入广东省立第六师范学初中部(琼台师范前身);
1927年2月加入共青团,同年8月转为中共党员(
谢琼香15岁);
1928年在香港中共广东省委机关;
1929年夏在新加坡中共南洋临时工作委员会;
1932年2月回国到福州、厦门等地在陶铸等领导下开展地下党组织的保卫工作;
1934年初调往江西瑞金中央苏区,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政治保卫局工作;
1934年10月参加长征,是中央红军三十名女红军之一,随干部休养连行动;
1935年12月在瓦窑堡与刘少奇结婚,改名谢飞(谢在工农检查部、刘在工会);
1936年1月到中共北方局所在地天津协助刘少奇(胡服)工作(刘是北方局书记),第二年2月北方局迁到北京;
1937年4月回延安,入中央党校和马列学院学习两年;
1938年与刘少奇前妻所生儿女刘允斌、刘爱琴共同生活了近一年;
1939年4月先后到鄂豫皖区党委、皖南新四军军部工作;
1940年与刘少奇分手,此后未再婚;
1945年身为浙江省余上县委(余姚与上虞两个县)书记兼独立营营长的谢
海南文昌县飞领导独立营六百名指战员先后与日伪军作战数十次,屡打胜仗,被称为"谢团长";
抗战胜利后任华东局妇联常委兼组织部长;
1949年4月到北京,任华北革命大学三部副主任,10月1日参加开国大典;
1950年任中国人民大学干部专修科主任,一边参加夜大学习,两年读完夜大全部课程;
1952年考取人大法律系研究生,主修法理、宪法和国际法等课程;
1956年,历时四年,43岁时获硕士学位,被分配到中央政法干部学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前身)任副校长,(彭真是校长);
1959年被打成"彭德怀式的人物",下放分管养猪、种菜;
1968年3月,因拒绝为刘少奇做伪证被"四人帮"关进监狱,受尽折磨,但她坚持真理,宁死不屈;
1973年国庆前,在周恩来总理的过问下被释放,结束了五年多的牢狱生涯,不久下放北京郊区"干校"劳动;
1976年粉碎"四人帮"之后,重新任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副校长;
1984年退居二线,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公安部咨询委员,后离休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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