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女姚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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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孝爱天使 ]创建于2017年04月21日

侦查遗漏,难以还原案件真相

发布时间:2017-04-21 16:13:56      发布人: 孝爱天使

    李女士告诉笔者,案发后,她调取了姚同学的手机通话记录,通话记录显示,5.19日21时左右,两个被叫电话系与姚同学同班的刘同学的电话。刘同学与姚同学平时并不和谐,平时基本没有电话交流,通话记录显示在案发前一月内仅有一个通话记录。20日7时左右,正是刘同学与丛同学作为第一发现人,在教学楼601教室内发现了死者姚同学。犯罪嫌疑人王某哲在刘同学发现死者后,极短的时间内电话向警方自首。

  李女士怀疑:上述疑点很难排除刘同学在该案中没有关联。有几项反常情况值得注意:刘同学既是案发前最后一个给姚同学打电话的人,也是案发次日第一个发现姚同学遗体的人,且在案发后十几天不到校上课,声称精神受了刺激和惊吓,也拒绝接受警方的传讯。她希望警方重视上述疑点,侦查刘同学给姚同学打电话的内容;侦查刘同学与王某哲有无联系;侦查刘同学、丛同学前往教学楼六楼发现姚同学的过程;侦查王某哲自首与刘同学、丛同学发现姚同学有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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