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奉公 正气浩然
廉洁奉公 正气浩然
——深切缅怀王占昌同志
李文辉 刘凯
原中共甘肃省委常委、中共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占昌同志,在近一年前走过了他85年的人生之路和革命征途,离我们大家而去。斯人已去,风韵犹存。他那廉洁奉公、正气浩然的高尚品德,深深刻印在人们的心目中。不论是烽火硝烟的战火年代,抑或如火如荼的改革时期,他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光明磊落,清正廉洁,无私无怨无悔的奉献,为我们大家树立了榜样,留下了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
1927年,王占昌出生于甘肃省合水县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1944年,17岁的他与那个年月向往光明的进步青年一样,在家乡毅然参加了革命;同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投入陕甘宁边区轰轰烈烈的抗日救亡运动和大生产运动。1944年至1948年,先后任乡文书、区助理员、区委副书记、宁县工委西区地下工作组组长等职,参加了西华池战役。他经受了磨炼,积累了实际工作经验。
1949年“
1981年,王占昌同志负责筹组、重建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他迅速理顺各种工作头绪“迎难而上”,积极协调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很快完成了筹备工作,为全省纪检事业的蓬勃发展打下了牢固基础。
在这个岗位上,自始至终充分体现了他廉洁奉公、刚正不阿、以身作则、正气浩然的高尚情操和道德品质。
在接手重建后的纪检重任后的首次会上,他对纪检工作作了深刻解读,阐述自己的认知。他说:有人认为纪检工作难作,说难也不难,只要有一个为党为人民服务的好思想,敢于坚持正确的,敢于和错误思想行为作斗争,就不难,就一定能把工作作好。他认为,纪检工作就是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同时指出一些同志现在不能批评、不敢去批评,也不愿批评。他严肃批评了社会上流传的“多栽花,少栽刺”、“维好一个人开一条路,得罪一个人打一堵墙”等错误思想认识。他自己这样说,也这样做,在实践中身先士卒,以身作则,领先示范。
他抓的第一件事是,清理死心踏地投靠“四人帮”等“三种人”,纯洁党组织。“文革”收场后,针对治理“文革”后遗症,他坚定的认为,对“三种人”的核查工作既要贯彻党中央指示精神,也要实事求是地保护同志,强调一定要慎重,防止扩大化。他说,中央强调防错和防漏,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不能忽视某一个侧面。要认真区分“三种人”和“文革”中犯了严重错误的人,要综合考虑,确定问题的性质,凡可以不定为“三种人”的不要定成“三种人”。既不要冤枉好人,也要经得起历史检验。全省经过清查,原先列为“三种人”的审查对象7272人,核查后最终只定为104人。清查工作成效卓著,达到了教育干部、纯洁组织的目的,受到省委和中央的认可和表彰。
1983年,中央决定用三年的时间对党的作风和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整顿。王占昌同志负责主持此项任务的日常工作,积极开展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等,认真解决党内存在的某些思想不纯、组织不纯的问题,进一步恢复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此项工作历时三年九个月,前后分三期六批,依次对省上单位、地、县两级单位和乡村三级共24476个党组织进行全面整顿,有效地推动了改革,促进了经济发展。
尤为突出的是,王占昌同志刚正不阿、一身正气的优良品德。他对自己和家属亲人一向高标准,严要求,从不为自己和家人亲友谋私利,搞特殊化。这方面事例不胜枚举。如:1873年,庆阳地区连续三年大旱。他的老母亲领着他的亲侄儿来找他,想找个工作。他恳切地说,我是一个领导干部,如带头违犯政策,还怎么管别人,动员侄儿回老家务农。很多乡亲,熟人找他来办事,他好言相劝,有的还支助路费,打发回乡。他的爱人徐杨莲,1952年4月不顾家人有异议,自己作主,同王占昌结婚,她为人正直,工作认真踏实,不少人提议给她妥善安排,委以一定职务。王占昌不同意,直到退休,她始终还是一名一般干部。他对子女的教育既关心,又不溺爱,他主张孩子们从小就要养成勤俭节约、用功读书的好习惯。1983年儿子结婚时,他有一个“约法三章”:一不坐车,二不请客,三不收礼,全家人只好严格照办,婚事节检,儿子骑着自行车把媳妇接回家。他配备有车,但自己除开会、远行,很少乘坐,家里人更不能随便使用。一次儿媳怀孕,临盆要生产了,儿子想要他的车送医院,他不允许,儿子只好推着自行车,转乘公共汽车,到医院刚赶上生产。他的儿女们也都很争气,在学习、工作上没有沾他的光,他们自强不息,像他们的父亲一样,严于律己,争做奉献。
王占昌同志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身负重任的纪检干部,五十多年来,他鞠躬尽瘁,将毕生心血奉献给他为之奋斗一生的事业,奉献给陇原大地,完满的谱写了他爱国爱人民,尽职尽责的光辉人生。
(作者李文辉:系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甘肃《夕阳红》期刊编委会主任。作者刘凯:系甘肃《夕阳红》期刊编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