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中国留学生胡龙翔的两周年忌日。2016年4月15日,胡龙翔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唐人街被一群与他年龄相仿的中国同胞围殴,并于当年4月23日,因脑部骨折淤血抢救无效于医院去世。日前,澳大利亚联邦最高法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并对量刑做出审理,结果如下:
A某,因对胡龙翔女友产生感情、对胡龙翔产生嫉妒心理,遂约胡龙翔“见面、解决事情”,伙同同案对胡龙翔进行殴打。因事发时A某尚未成年,所以无法公布A某真实姓名或身份。获刑:罚款1500澳元(约合人民币7500元),并在受罚当日获释返回中国。
罗思睿(图3),女,案发时21岁,受害者被围殴倒地后,踢了被害人一脚,不是头部。获刑:普通伤人罪,罚款5000澳元(约合人民币25000元),拘留17日。目前,罗思睿已被遣返回中国。
刘汉杰(图4),男,案发时23岁,参与围殴,并在受害人倒地后曾对其身体进行攻击,但是他在发现情况严重后将同犯拉走,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罪行。获刑:公共斗殴罪,6个月监禁。
万胜良(图5),男,案发时22岁,参与围殴,并在受害人倒地、毫无反抗力的时候依然对着他的头部猛踹了5脚,其对于死者头部的攻击是受害人致死的直接原因。在胡龙翔已经陷入昏迷时,万胜良还返回并对胡龙翔宣称“这件事情没完”。案发后,万胜良还企图通过行贿的方式将现场监控录像消除。万胜良的律师表示,万胜良在中国是一个优秀而高尚的年轻人,在本案中仅是因为一次冲动的失误,在一次普通的群殴行为出手过重而已,并主动要求承担胡龙翔的医疗费。因此要求法庭撤销谋杀指控,转为量刑较低的误杀罪。法庭表示将会审视被告律师的请求,并在两周后做出最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