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时你对我来说是隔壁班或同班的奇怪男生,超级喜欢小虎队和恐怖小说,和很多人包括我交换过书。初中时你是我哥的同班同学,也是我以为不再会见面的小学同学。可是,高中我们又相遇了,原来你和我一样喜欢林肯公园喜欢摇滚乐,那些疯狂的、至情至性的音乐。可你是那么勇敢的喜欢,就像那些音乐一样肆无忌惮。现在你是我最怕想起却总会想起的同学,你曾经说过你最爱摇滚乐极致喧嚣后那一瞬间的宁静,我却宁愿它不会结束。没有关系,生命是有限的,总有一天我们会再次相遇。如果足够幸运的话,我已是白发苍苍的老太太,那时,请尽情地嘲笑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