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你,我的相思就像缠树的青藤一样,在春日的雨露中飞长,而你,就是我心中那棵常春树。
大概杀人凶手是永远意识不到自己的罪行,在他的世界他的行为就像小偷小抢一样无关痛痒,他无法感知自己带给他人的伤害甚至会变倍加利挑战极限获得满足,我们总是找各种借口为这种行为给予一个安慰大众的词汇叫变态,这里的终身拘禁更像一种包庇愿营造干净正义的网络及社会风气扼制“变态”心理的发展。
其实从我个人出发,因为同为中华同胞,受害者遭受到的种种,我觉得是罄竹难书,*毙一次都泄不了同胞受到戕害的心头火。罪犯做法毫无人性可言。可是,在国外,当地有当地的法律法则,从多年以前就已经实行了无死刑制裁办法,换言之,罪犯应该死一方面从人性来讲,是要给死者报仇,从法性来讲,是为了社会治安不再被扰乱被破坏。终身监禁从一定角度,做到了有助于社会治安的稳定。可是,万一这种垃圾越狱了呢?我觉得,最后的裁决,合适但有所欠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