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夫(1891~1928) ,出生于贫农家庭。早年随兄到香港当海员,1920年参加筹备组织海员工会工作。1922年参加香港海员罢工。1924年2月, 被选为海员工会第三届职员。1925年6月,参加省港大罢工,任罢工委员会工人纠察队第三大队第九支队长。1926年1月, 任全国海员工会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兼交际部主任。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12月参加广州起义,任工人赤卫队第二大队长,在战斗中受伤后转移到香港。1928年初,回云浮县秘密开展革命活动。同年5月,担任中共云浮县委委员兼常委,后任云浮县委书记兼职工委员会负责人。1928年8月31日,在云浮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