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鹏坚(1940年-2000年12月15日),民主进步党首任党主席。
江鹏坚的父亲是福建省惠安县东园镇一个名叫下垵村的渔村人,由于家境贫寒买不起渔船、渔具,再加上身体衰弱,只得挑着竹篮四处给人补鞋,但仍不能维持五个儿子的扶养。抗战胜利后,江父带着全家渡海来到台湾。1946年4月25日,江鹏坚出生在台北市大稻埕。
24岁始独立执行律师业务。历任律师公会理事、常务理事、中国比较法学会秘书长及常务理事、亚洲法学会人权委员会联络人、中国比较法学会基金会董事、台北士林国际扶轮社社长等职。1979年出任“美丽岛事件”受刑人林义雄和杨青矗的辩护律师。1983年当选增额“立法委员”。1984年任台湾人权促进会首任会长,并在“立法委员”任内同其它党外人士共同筹组民进党,为民进党创党党员。1986年11月当选民进党中央执行委员、中央常务委员和首任主席。1987年11月改任民进党顾问。1988年任美国国际政策开发中心高级研究员,并当选民进党中评委。1989年任“国家运动本部”筹备处成员。1991年10月当选民进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1995年12月竞选第三届“立法委员”落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