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外遇老婆伙同情夫雇凶杀死的左翼军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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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孝行天下 ]创建于2012年03月03日

谁起杀人主要作用成辩论焦点

发布时间:2012-03-03 20:38:04      发布人: 孝行天下

辩论阶段,法庭总结出辩论焦点:3被告人在杀人中的角色和所起作用。

  庭审中,3被告人依法享有了自我辩护和辩护人的辩护,而旁听者,首次得以获知本案部分细节。

  根据公诉人的举证,李、王在公安侦查阶段有4次供述和辩解;郭有3次供述和辩解。

  首先归案的王娜,在首次接受讯问时供述,李因为她离不了婚,有次“对我说,他不想活了,要么让我把他弄死,要么让我老公消失,当时我不同意……直到2011年6月,达成了共识……有一天,我时不时地用电话给李提供我老公的行踪……6月23日上午,李打电话对我说:任务完成了。”

  李鹏飞第二个被抓。他在首次供述中称,王娜对他说“你把他弄死,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了”。李还供述,“我和郭昊吃饭时讨论杀左翼军……后来见到王娜,我给她说,找了个人得花五六十万,王就说‘这点钱不成问题’”,“王提供了左的照片和车牌号。王还说不想让她老公死得较快,(要)死得体面些,不要太痛苦……”

  王在侦查阶段第二次供述中说,李答应给郭60万元,“我说,不过就60万元,我出……”而在随后的供述中,王娜的供述变为“李提出杀人”她不同意,同意时,“觉得李只是说说”;同意出60万元的说法,变为“李说分两年给郭60万元”。

  李鹏飞向警方的供述也变了,其中,提出杀人的,变成了李。李当时对此向警方解释说,他想王先被抓,出卖了他,很生气,把责任推到了王身上。

  而在庭审中,李鹏飞又变回了首次供述中的说法,他当庭称,侦查阶段翻供,因为对王还有爱,想包庇她。而现在,想还原事实。

  辩论中,左家及其代理律师,和李的辩护人有一个“共识”:李的首次供述应采信,王是实际出资者,杀人方式也是王提出的,事后,王给了李4万元,杀人中李的作用应小于王。

  王娜辩称,杀人不是她提的,“60万”一事和她无关。她说,原先承认“60万元我出”,是不想活了,想把罪揽过来。王的辩护人对李几次翻供提出了异议。

  李和郭及其辩护人之间的辩解,集中在是谁的行为直接导致左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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