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究袁李二人责任,还有谁的错?
1 爆燃前的一小时在干什么
两车相撞后,周崇海先打了110,让110帮忙打112找救护车来,接着打了119。他知道溶剂油泄漏危险,为免对方听不懂溶剂油,特意告诉110和119的接线员有“汽油”泄漏,因为“溶剂油性能与汽油一样”。交警到场,周崇海也将“汽油”泄漏的情况告诉对方。
大概20分钟后,周崇海见到交警、消防车和救护车都出现在高架桥上。消防人员拉起警戒线,同时出动了泡沫和水救护车,他见到消防员同时往泄漏溶剂油处喷射水和泡沫。周崇海说,自己和消防员忙着商量如何把泄漏的油封闭起来。
“除了喷水和泡沫外,有没有看到消防员对桥下采取其他措施?”周崇海和刘振东都表示没有看到。“桥下我什么都看不到。”周崇海说。
由于高架桥下水道堵塞,油料一直流往高架桥下,约一小时后桥下突然发生爆燃,大火迅速引燃桥下堆放的木板及临时搭建的工棚,造成20人死亡、16人重伤、6人轻伤、一人八级伤残。
2“严重后果由多个原因造成”
周崇海和刘振东的辩护律师都提出,事故的严重后果是由多个原因造成,两名司机的交通事故、桥下建筑物违规建设、高速公路管理者疏于管理、消防人员没有及时采取应急措等多个相关方共同导致后果的发生,两名司机不应承担巨额财产损失和重大伤亡的主要责任,希望法庭量刑时能够全盘考虑各个相关方的过错责任分配,考虑两名被告的认罪态度,从轻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