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命朋友天涯、明月夫妇喂养的金毛皮皮,是只纯正的苏格兰寻回猎犬。
说起犬科来,我是地到底门外汉,我从未养过狗,跟狗接触更是少之甚少,至今,我对犬类的习性,搞也搞不清。
我曾被狗咬过,而且不止一次,甚至还伤在一条不大的京巴口下。不知是属鸡的缘故!鸡狗不和的歇后语,竟在我这里得到了验证!怎么说呢?要说烦狗,其实也不然,每当我看到毛绒绒的带着憨态的宠物狗狗,也萌发过欢喜之心。特别是在公园绿荫下,华街路旁边,年轻靓丽的姑娘和风韵犹存的少妇抱着,牵着那洋称怪异的名狗,也总是免不了瞅上几眼,尽情去留连那风姿花传的美人儿!然后双目再滑向洁美可爱的小狗狗。美女与狗狗就像一张活动的剪影,时常把那优雅、俊俏、华贵、柔和、溶入进都市潮流里。
说归说,天生胆小的我,还是怯狗。特别惧怯狼狗类型的猎犬,藏獒更不用说了,大型狗只要冲我呲牙咧嘴一吠,我是绝对打醋的。
借宿那个晚上,我在天涯弟开的小旅馆里第一次见到了皮皮。当明月妹领我走上旅馆二楼,一阵猎犬的闷声狂吠,折实把我吓了一跳,我心猛一紧,腿肚不由自主哆嗦起来,手紧紧抓住了铁栏,只听明月一声:“皮皮,来客人了”,那狗立马停了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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