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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者生女,悲壮的“私人订制”5

来源: 发表人: 2023-12-21 浏览量:273
终结失独者的苦难,制度比试管更重要 中国失独者是计划生育下的蛋 失独者每个国家都会有,但在我国之所以存在如此数量庞大的群体,不能不归因于国情国策而产生了为数众多的几代独生子女家庭。由此而言,失独者的个体创伤也是为了国家与社会的整体利益付出的家庭牺牲。在此意义上,抚慰失独家庭,令失独者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社会与国家的整体责任,其中政府更是应该发挥绝对的主导作用。 现有财政救济力度远远不够 2012年,国家将失独家庭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5元,推动各地出台相应的补助金增长。各地方政府也先后推出了补充政策。例如:武汉市在2007年启动“生育关怀春风行”活动。活动之初按照每年关怀100户“失独家庭”,并发放1000元资助金的标准执行;从2011年开始,每年享受慰问金的失独家庭数量增加到200户。同时,武汉市也在2012年建立起失独家庭统计系统,对失独人群进行全面摸底,实时掌握有关情况。 尽管如此,对比较低的基础金额和持续上涨的物价水平,现有的扶助力度依然无法满足失独家庭的实际需要。华中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慈勤英教授认为:“针对部分失独家庭收入低、欠债多的特点,国家应进一步提高经济补贴标准,避免孩子的离去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法律保障和关怀更近乎空白 就目前而言,我国法律对“失独”群体的关注明显不够:在立法上,仅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提到要对“失独”群体给予“必要的帮助”,此外再无具体的规定;在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方案中仅提到对其的经济补助,而对于随着“失独”所产生的各类相关问题再无规定,并且《扶助方案》作为国务院的部门规章而言,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层面,立法层次较低。同时,在《收养法》、养老院福利院的管理制度等方面也有许多不利于保障“失独”群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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