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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者上访申请补偿:将社会抚养费用于失独家庭2
来源: 发表人: 2023-01-10 浏览量:292
无果的诉求
上访人员呈秉国家计生委的这份《关于要求给予失独父母国家补偿的申请》共4000字。
他们的诉求是:希望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由政府给失独者提供集中的廉租社区;希望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制度和法规,明确管理失独群体的机构,让失独者知道出了问题该去找谁。
对于补偿金额,父母们给出了一个供决策部门考虑的计算公式: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年)×(全国平均寿命-孩子成活年龄)÷2。
“这就等于如果孩子还在的话,可以给这个家带来的收入。”一个妈妈对此作了解释。后面除以2,是因为父母要分开计算。因各地收入情况和孩子死亡时间的不同,这个算式的结果,少则30万,多则50万。
他们悉心记下新闻中的数据,在《申请》中进行了自己的演绎。2011年4月29日,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曾表示,全国无户籍人员大约1300万人,占全国总人口1%,大部分是因超生未上户口的人员。
“根据这一数据推算,”《申请》中写道,“即使按保守水平每名超生儿须缴2万元计,根据相关法规收取的超生罚款总数就高达2600亿元。将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用于补偿失独家庭……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但对这一设想,穆光宗直言可笑。向二胎以上家庭征收社会抚养费,他首先就反对。“现在还征收社会抚养费本身是错的,有的家庭甚至被征收100多万。用错的事情弥补另一件错的事情,就错上加错。”
一切始于新华社在1980年发表的中国人口发展进程百年预报。按照中国当时的生育水平,2000年中国的人口要过14亿,2050年将达到40亿。
当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为达成“争取在20世纪末把全国人口总数控制在12亿以内”的目标,“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独生子女时代的序幕由此拉开。从另一个侧面来看,国家发展风险的降低,由家庭发展风险的提高作为代价。
计划生育32年,除了近年刚开始实施的每月100元“特别扶助金”项目,失独家庭得到的政策保护为零。尽管失独问题由来已久,理论上从实行计划生育的第一天起就开始伴生,但对计生委而言,它似乎还过于崭新。
一名来自宜昌的母亲向记者出示了当地计生委在2009年《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朋友的一封信》,对信中措辞,她极为愤慨—您有幸成为首批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奖励政策的朋友,在此我们表示衷心的祝贺!
她在“有幸”两个字下画了两条波浪线,在“衷心的祝贺”下打了五个圆点。“难道我只生一个孩子,是为了享受你这份奖励?”
她回忆说,发放扶助金当日,所有失独父母被安排在仪式现场披红挂彩,任人拍照。
多年接触国家计生委,穆光宗感觉官方对失独问题的态度仍“不太明朗”。“他们当下的工作重点还是生育控制,而不是生命关怀。”
两天一夜的等待,最终换来5名父母代表与国家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的一次不公开座谈。计生委承诺,三四个月内,研究出一个“制度框架”。随后,全部上访人员在6月6日夜晚被其户口所在地政府人员成功领返。
没有人从这里带走任何实质性政策答复,更没有人有机会递交他们事先准备好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国家计生委行政不作为事实进行处罚”的诉状。
父母们唯一能做的,是又一次弯着脊背,从院门外的树丫间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