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道先后诏和法琳事件的发生,虽然表明唐太宗对佛教的政策发生了变化,但决不能因此断言他对佛教的信仰也已经改变。在《道士、女冠在僧尼之上诏》里,唐太宗只是强调佛道的夷夏、亲疏之别,以及天下初定,他在政治上需要采取老子无为而治的主张,以求得“经邦治国、反朴还淳”。至于信仰方面,他明确指出:佛道之间虽然“汲引之迹殊途”,却是“弘益之风齐致”,对佛教并无任何贬责。就在智实遭杖责的同时,太宗还召请沙门法恭和法宣等到洛阳,深降恩礼,入侍宴筵,特诏留住,传送京师。也就在法琳下狱的同时,太宗为了维护佛陀的尊严,还诏令工匠不得预造佛像鬻卖,其现成之像也令分送寺院,从众酬价。
唐太宗既然没有改变对佛教的信仰,为什么对佛教的政策却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呢?这是因为唐太宗作为一个具有远见卓识的封建政治家,当他的宗教信仰和政治需要发生矛盾时,他是宁可抑制自己的信仰,服从政治的需要。当各地的农民起义相继被镇压下去,统治秩序已经基本稳定以后,唐太宗面临的任务一是要打击统治阶级内部的异己力量,二是要恢复和发展封建经济,只有这样,唐朝的统治基础才能巩固。唐朝开国之初,统治阶级为了镇压农民起义暂时保持着合作。但当阶级矛盾由于彼此力量的悬殊缓和下去以后,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就相对地突出了。当时山东士族地主的力量相当强大,他们并不把以李氏为首的新统治者放在眼里。贞观时,三品以上朝臣欲与山东大姓为婚“纵多输钱帛,犹被偃仰”。贞观五年,太宗令高士廉等修《士族志》,“全无冠盖”的山东士族崔干犹被列为第一等,居于唐室的勋臣贵族之上。这些现象当然是唐太宗不能容忍的。他一方面在政治上打击山东士族势力,另一方面就抬出了李老君。贞观十四年五月十四日,太宗亲临弘福寺,召见上层僧侣,对他们解释了“先道后佛”诏令里不能明言的道理:“比以老君是朕先宗。尊祖重亲,有生之本,故令在前。……彼道士者止是师习先宗,故应在前。今李家据国,李老在前;若释家治化,则释门居上”。(《集古今佛道论衡》卷丙)这一番表白的关键在“李家据国”。说明尊重“老君”是为了抬高新君,“先道后佛”实际是要先君后佛。法琳不识其中奥秘,还要不厌其烦地考证李唐非“老君”后代,难怪要惹得唐太宗勃然大怒了。唐太宗需要追宗论祖,自称为李老君之后,以抬高李家的地位。借尊崇道教,集君权和神权于一身,以此抵消山东士族势力的社会影响,巩固李唐王朝的统治地位,这是他宣布先道后佛政策的一个重要原因。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寺院经济的过分膨胀,影响了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与封建国家的根本利益发生了矛盾。而在寺院经济中,佛寺的比重又远远超过道观,故佛教经济力量和国家利益的矛盾更为突出。
贞观初年,社会经济仍然凋残破败,“田园荒废,饥馑洊臻”。但是佛教寺院经济却得到迅速发展。如嵩山少林寺拥有太宗所赐地三十顷,水碾一具。京师清禅寺“水陆庄田,仓廪碾硙,库藏盈满,……京师殷有无过此寺”(《续高僧传》卷二九《慧胄传》)。在全国范围内,更是“广置伽蓝,壮丽非一;劳役工匠,独坐泥胡”;“女工罗绮,剪作淫祀之幡;巧匠金银,散雕舍利之冢。秔粱面米,横设僧尼之会;香油蜡烛,枉照胡神之堂”。(《广弘明集》卷十一载傅奕《上废省佛僧表》)。正如傅奕一再上疏所言:佛教寺院经济的发展已经造成了“割截国贮”(同上)的严重危害。唐太宗作为一个封建大政治家,对社会现实问题的体察,比当时统治阶级中的一般成员当然要深刻得多。他始终注意各种势力的发展及它们的关系,他非常懂得只有当社会上各种势力的发展保持着相对均衡的关系时,才有利于唐王朝的统治。如果一方特别突出,就会打破彼此间的相对均衡,就必然要引起一系列的矛盾,而这对他的统治是极为不利的。他要控制各种势力的发展,不断调节各种势力之间的关系,以保证自己的统治。因此他不能不考虑到由于佛教的过分发展而引起的社会问题,不能不对以往的政策作一定的调整。
当时虽已出现佛教问题,但还没有发展到需要采取极端措施的地步,从整个社会来看,还不是主要问题。同时,在一个普遍信仰佛教的社会里,问题复杂,牵涉面广,处理不妥,不但会影响当时主要问题的解决,还会引起新的矛盾。何况太宗思想深处对佛教还是信仰的。所以他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像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和后来的唐武宗那样灭佛毁法,而采取了“先道后佛”的政策。前面说过,所谓“先道后佛”实质是先君后佛,李世民不是作为一个道士来与和尚争教席,而是作为唐朝的最高统治者来处理佛教方面的问题,其目的是怎样有利于唐王朝的统治。他宣布“先道后佛”,稍抑佛教之势,是为了使佛教的发展不要超过一定的限度,而绝不是要抛弃他所信仰的佛教。
唐太宗在晚年虽然没有明令取消“先道后佛”诏,但事实上却重新恢复了弘扬佛教的政策。这从他和玄奘的关系中可以清楚地看到。
贞观十九年(645)正月七日,玄奘由印度求法归来,抵达长安。唐太宗时在洛阳,准备发兵征辽。他敕令西京留守房玄龄遣官奉迎,安置玄奘于弘福寺内。二月,太宗在出征前夕,召玄奘入宫“谈叙真俗……从卯到酉(早上五时到晚七时),不觉时延,迄于闭鼓”(《续高僧传》卷四《玄奘传》)。玄奘在会见时,请求搜擢贤明,组织译场。太宗允其所请,令有司按玄奘条陈所需优给。并延请全国高僧如道宣、神泰、辨机、玄应等十二人证义;又征集缀文、字学、证梵学者和笔受、书手等数十人襄助译事,大臣于志宁、许敬宗、杜正伦等也参与了译事。在玄奘所住的弘福寺内建立了一个规模宏大的国立译场。即使如有的学者所说,太宗这时礼敬玄奘,“实亦由于爱才”,而非出于信佛。那么在征辽失败后,太宗对佛教的一系列作为,恐怕难以再作这样的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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