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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入世,一为出世

来源: 发表人: 2023-08-05 浏览量:418
       我们是讲究信仰自由的国家,任何宗教只要符合道德水准的,我们都加以尊重。宗教的目的不外乎二种:一为入世,一为出世,也就是现前的目的与死后的目的。现在,我们将这两种目的分开来讨论:所谓入世,是指现在我们的身体生命,还生存在世间,共同生活在一个国土,宗教家处于此时此地,其教育宗旨当是劝善利生,任何宗教徒也不应违背这一原则;劝一切人进德行善,便是令一切众生得到目前的真实利益。至于出世的理想、归宿,诸教所说不同,各有各的愿望,不必勉强,愿升天堂者入天堂,愿修净土者生净土,彼此并无妨碍,一切妨碍皆是出于陋执偏见,都是感情用事;我相信如果释迦牟尼和上帝同在一起,一定也是志同道合的好友,绝不会有互不相容的敌对看法,因为他们皆是具有大智大德的圣者。我们要学的是学圣人,修圣德、启心智、作圣之徒;唯有学圣人,我们入世的目标才能一致;对社会、对国家才有利益。我过去在南京读书时,有一位陈同学,他的祖母念佛,母亲是基督教徒,父亲则是回教徒,因为信仰不同,常有不愉快发生,老太太心理总是觉得儿女不孝,没善根。媳妇眼里却以为婆婆是魔鬼信徒。再加饮食之间这个不吃猪肉,那个吃净素,本是美满的家庭,为了信教不同而完全破坏。如我所见到的这样不幸的家庭,我相信在我们国内不只是他一家,如是说来,岂非不信宗教还好,尚可维持一家和睦,一旦信仰宗教以后,家道反而衰落!一个家庭迷于宗教信仰而遭遇到如此的不幸,一个国家若迷于宗教又岂能例外!国家既有多种宗教并存,若因所信引起诋毁异教,有形或无形的分化了民族感情,破坏了国家团结,视同胞为仇敌,严重的伤害了自己的国家,其结果必然是不必外人入侵,国力便已消失殆尽,这是我们应该特别警觉的!所以信教必须建立宗教道德观念,即是任何宗教徒不能忘记有养育你深恩的父母,及曾经依赖生长的家园,更不能忘记你的国家、民族,如果一旦信教,便以为父母家人不信,或所信不同,而置父母家国于不顾,我深深地相信佛菩萨及上帝不肯收容。你想到上帝那边去,上帝会说你做人不孝,为国不忠,不忠不孝之人,如何能进入天国?同样的,你想生西方极乐世界,佛陀也不会来接引你。须知忠孝之德,天人尊钦,敌国敬畏。若不忠不孝,已失人格,何得更求天堂净土!这是任何宗教徒必须要深切认识的,也是国内大宗教家们必须努力提倡的!因此,我们一方面要以理智爱护宗教,信仰宗教,另一方面要尊重异教,互助合作,以求自他幸褔,国族复兴,世界和平。因为人类的文化毕竟是多采多姿的,不是清一色的,只要是福利国族人群的思想行为,皆当尊重,不必强人必须同我。清一色的想法是绝对错误,事实上也永远办不到。所以任何宗教都必须有理性、爱护众生,为众生造福、包容他教、互敬互助,绝不可因迷惑,固执偏见,偏爱的误会,造成惨害众生的宗教战争,其后果自然是同归于灭亡。

  当然,各个宗教入世与出世的方法是不同的,然其精神归纳起来,不外乎我国古圣先贤所说的三达德,凡是伟大的宗教家都是有大智、大仁、大勇的;以佛法来说,大智便是具足定慧,有定力,因此才能临事不乱,才能运用理智处理问题,小定办小事,大定办大事,即使战争胜负,也是决定于主帅的定力,唯有具大定之深智,才能辨别是非、利害、得失,而为人天眼目。所谓大仁,就是布施持戒;布施是利生助人的具体表现。受戒更是仁德的行持;戒律都是善的,高级宗教决没有教人为非作歹的戒律;能够守持戒律,就是标准的善行。所谓大勇,不是匹夫之勇,而是能忍辱精进。忍辱最重要的就是克服一切不正常的或过份的欲望;能够做到这一步才是大勇,古人所谓无欲则刚,有容乃大的克己工夫。能克己才能进德修业,才能在道业德行上修成圣果。因此,唯有大仁、大勇,才能为佛菩萨,为人天之救世主。我深望国内诸大宗教家,暨一切宗教徒要以复兴中华文化,团结国家民族,进而联合全世界宗教大师,携手合作,共谋挽救这即将面临核子毁灭的悲惨时代,实践救世救民的教化。如此,我可以说,他们就是现在的佛菩萨,今日的救世主。我们信仰宗教,假使入世都做不好,出世的果证也绝对无法达到。

  然而任何宗教都必须要有相当的力量护持—在佛教称为护法—才能够发挥其救世的功能。中国历代的护法,主要的是国家,不是个人,佛当时在世的时候护法者亦是国王大臣,西方宗教在中世纪的护法亦不例外,必须国家护持,宗教教育才能兴盛,宗教事业才能发展,才能够有利于整个国家;国家假使不护持,则宗教利益只属于一些少数的修行者,不能普遍利益一切众生,而其流弊则可能危害国族人群,国家应当怎样护持呢?我顾在此提供几点浅见:第一需要立法,在宪法上修订宗教政策,以为基本依据。也就是说人民信教自由,但须遵守宗教道德,必以复兴文化,团结国家民族的基础;任何宗教如有违反国策,破坏中华文化,分化民族感情与团结者,就可以停止其传布。同时立法以后,宗教行政及教育,亦应并入国家行政系统之内,视同国民教育以主其事。譬如行政院之下可增设宗教部,每一个宗教设一个司,使宗教与政治能够配合,宗教徒一切活动能够配合乎国家现行政策之需要,如此国家可以得到很大的利益,尤其国家在某一时期有其特殊政策,这样宗教师和宗教教友都能对国家利益尽到责任,所以这一建制是非常重要的。省可设宗教厅,县可设宗教科、局,主持其事者可由各教推选贤能,而由政府任命之。第二、宗教皆有道场,佛教有寺院,其他宗教也有寺院或教堂,寺院、教堂亦应由国家建立,教产属于国有,宗教徒当然有在家的,在家信众的奉献均属国有,应由国家保管运用,或由奉献者指定用途,国家亦当尊重,而不属于私人,凡佛教徒所献之财物若非别有指定,必须用之于佛教。他教例此推行,如此则宗教师们私人没有财产,生活所需,概由国家共养,自然就没有财物争执,令其安心布道,精进修持,自行化他,以至功德圆满。有了私财,就不免患得患失,心不在道,反而破坏其教义宗旨。所以道场必须由国家经营,由宗教徒选举具有德学之宗教师管理,而由国家负监督保护的责任。第三、至于宗教师资,亦由国家培养,国家可办一所宗教大学,每一个教设一个学院,这样,不但各种宗教思想可以沟通,而且能在国家统一政策之下,统一理想,统一目标,使每一宗教向各种不同的方向去弘扬,完成救世救民的共同目的。这样可以利于国家,利于自己的教会;利于他人,也就是达到将来自己升天堂或生净土的目标;此一理想的细节,不能于此详述。以上三点浅见,谨提供给诸位参考。

  复兴宗教还有一个理想,就是以宗教教育及事业,来协助国家养老育幼。现在政府有退休制度,老年人退休以后,国家既建设有各种宗教大道场,凡属信仰宗教者,大道场便是他们的养老院,一切物质生活不使其缺乏,且有志同道合的教友们共同修行,则精神生活亦可以满足,此未尝不是老有所终的有效措施。如果身体好的话,还可以到各学校兼课,以伦理道德为施教内容,让老年人教授德育,要比年轻人有效,以老年人心地慈悲,总希望孩子们比上一代好,希望他们长大之后为国家造福;因此,请他们担任伦理道德教育,将会收到很大的效果。如是退休后,人人皆有安定的生活及精神寄托与归宿。宗教并不仅是口头宣传为能事,尤须身体力行;换句话说,在这个大道场里所有的修行人,都要以身作则,作国民模范,进而以身教增进国民道德,以辅助政教之不足。如果能这样做,则对于社会、国家、个人的益处,诚非吾人能思议者。至于经费,所需并不太多,因为现在每一个宗教的基础都非常好,只要能组织起来,这件事是很容易做得到的,所以宗教复兴对于复兴中华文化,确实是相辅相成。

  单使我们自己的国家复兴,依旧是不够的,我们要和平要繁荣,那就必须整个世界都好。也就是说,要由爱护我们自己的国家,扩大到爱护整个人类,要将中华文化推展至全世界,以伦理道德辅助西方文化之不足,沟通各个地域文化的隔阂,使世人观念渐趋一致,如此人类战争才能减少。其次是要消除宗教间的偏见,希望全世界的宗教家们都能够同心同德,作现今住世的真菩萨,作此时此处上帝的真使者,以真诚自由平等博爱,携手合作,彼此尊重,建立世界性的文化联谊或世界宗教联谊会等组织;进而运用这种组织的功能,以达到重建世界道德,维护世界和平的目标。

  最后,我再引用张晓峰先生几句话作结论,他说:现代世界上有识之士,大都认为二十世纪晚期的三十年代,也就是今后的三十年,当为宗教的复兴时期。何以张先生有此卓论?这是因为现代西方科学进步太快,人类物质享受超过了精神生活,心灵感到空虚,对生存价值发生怀疑,这是很可怕的现象。由于精神生活确实是重于物质生活,譬如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居陋巷,尚能自得其乐;物质生活达到极点,精神生活空虚,这是世间最可怜悯者,这种生活是醉生梦死,只有今日,不知明天,在西方已形成为非常严重的现实问题,所以大家认为这是宗教复兴的时期,也就是以宗教信仰来弥补其空虚的精神生活;同时亦为中华文化与世界各大宗教共同努力,携手并进,坚凝为一,以求真正世界和平与繁荣的新时代。我深信这是极为正确的看法!尚希各位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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