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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族的丧葬

来源:互联网 发表人: 2023-12-08 浏览量:1956

 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满族的先民先后经历了土葬、兽葬、树葬、水葬、火葬等各种葬俗。清初满族仍沿续女真人火葬的习俗。后来,由于受汉族丧葬风俗的影响,满族形成了以土葬为主的新葬俗,其礼仪与汉族大致相同,包括小殓:送终、穿寿衣、放“长明灯”、“含口钱”;亲属穿“孝衫”;哭丧;“报庙”;报丧;行孝;大殓:守夜、开光;入殓;开吊;出殡;服丧等,其中仍保留着一些满族本民族特色的礼仪和风俗。

 满族在人死后,将其抬到西屋,并且头西而脚东,因为满族以西为贵。大殓之后,满族特有的习俗是在院门前树起两丈多长的高杆,上面悬挂红布做成的红幡,即丹旐。红幡形状是整幅红布分为四条后,头尾用黑布装饰。满俗贵白贱红,以红为送终之色。出殡时,幡为前导,称“灵头幡”。下葬后,亲属将红幡分抢而去,为小孩做兜肚等用,以“免疾病”。满族安葬死者的棺材上尖下方,是从火葬时用的棺材演变而来,棺材头钉一块象征火焰的风火翅,里面放谷草、栗树枝,是火葬的遗迹。

 东北满族清明上坟常插佛托。佛托是用苞米核子或秫秸,上贴五色纸或金银箔,为“坟花”。苞米核或秫秸象征佛托妈妈的身体。

 清朝入关前后,满族丧葬中有厚葬和殉葬的风俗。当时,满族在丧葬中除焚烧纸帛等冥物外,还将死者生前所用之物甚至一些未用过的财物也一并焚烧或陪葬。清统治者注意到这种风俗的靡费,曾下令禁止。但是对另一陋习——殉葬却实行一种有条件的规定,即“寡妇有欲殉其夫者……夫死许其妻殉,仍行旌表”,实为一种鼓励。由于禁而不止,所以清初时这两种陋习颇为盛行。至康熙在位时期,由于皇帝的严令禁止,殉葬这种残忍、野蛮的陋习才有所收敛,而厚葬之风仍难以煞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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