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人死后,丧葬仪式大致可分为墓葬、天葬、水葬、火葬和塔葬等五种。它们都和当时历史发展阶段、社会生活实际、自然环境和宗教信仰等有着密切联系。
墓葬或称土葬。习俗产生比较早。据敦煌古藏文史料写卷和其他多种藏文史籍记载,土葬开始于雅隆部落的止贡赞普时期。估算起来,约当公元前一世纪左右。据载,在此之前,赞普“死时”,都沿着“天绳”返回天界,因为他们都是天神降生。七世纪开始,吐蕃王朝时期诸王的坟墓多在西藏山南穷结地区,形成著名的墓葬群。但在今日的藏区则改变了认识,以为这是最坏的葬法,一般患恶性传染病或夏季死的人才土葬,其目的是:一为防止传染;二怕违犯“夏季法”而得罪神灵。
塔葬是一种高层次的葬仪,只限用于达赖、班禅及地位崇高的大活佛。他们死后,用药物和香料将尸体涂抹后,放入特制的灵塔中,供信徒瞻仰礼拜。如达赖、班禅死后的灵塔用黄金制造。
火葬多用于一般活佛和大喇嘛。火化后,将骨灰撒在江河里、大地上,或者带到高山上随风扬撒,也有将骨灰装入塔内供奉。
水葬:藏族各地对水葬的看法差别很大。西藏地区大多用于贫穷人家、乞丐及鳏、寡、孤、独者。其中藏南深谷地区因无鹰鹫,大部分人也施行水葬。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的某些地却都认为水葬好,多崇尚之。阿坝藏区一带,儿童和僧人(普通)水葬。从佛教的观点看,将尸体投入河中喂鱼类,乃是利益众生的布施行为。很多藏区不吃鱼,与水葬习俗有关。
天葬也称鸟葬。在藏区比较普遍。佛教经典中讲施舍为善的观念在藏区影响扩大如“尸毗王以身施鸽”及“摩诃萨埵投身饲虎”的故事,那么死后将自己无用的躯壳施舍,以喂鹫鸟,利益众生,可赎毕生罪孽、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