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实行土葬,非正常死亡的人要用火葬,婴儿夭折用悬葬或水葬。
人一去世,首先要通知舅家。黎、榕、从一带习俗,死者的一切后事均由舅家亲戚办理,自己家族不能插手,甚至回避。丧葬仪式各地略有差异。
对遗体的处理,都要经过沐浴净身。三江等地要带纸钱去河边“买水”来洗。认为买水洗尸,灵魂才能回到祖先居住的地方去。
净身后穿上寿衣。寿衣要成单数,一般上衣三五件,裤子二至四条。男的需剃去少许头发,女的则梳髻。若死者是成年人,要置些碎银于口中,称含口银,入棺时取出,个别地方也可入殓。有的人家在死者手中放一团糯米饭和几张纸钱。通道一带要用侗布裹严尸体,连头部也裹住,并用专备的寿带系捆,然后停尸于堂屋或火塘边。在头部和脚边各点一盏油灯,台给死者指路。湖北宣恩侗族在老人垂死时,将其抬到火铺上,由长子扶着背半躺着,其他亲属围在周围,聆听老人遗言。落气后,全家举哀,化纸钱,并为亡人象征性净身。
入殓前都要守灵。守灵之夜唱丧歌,以抒发对亡人的哀思。
停尸三五日或一两天后入殓。棺木均以榫槽扣合,忌用铁钉。又以用同一根杉木合成的为佳。杉木要求枝条均匀,以寓子孙各房富贵均等,无参差不齐之别。
出殡时,要给亡灵开路,以免亡灵迷失方向,变成游魂野鬼。设灵牌的人家,由长子捧着放置香烛灵牌的米升走在前面,其他亲属秉烛随后。房族和亲戚也随之送葬,妇女只哭送至村外,不去墓地。灵柩要用白布牵引,称拖棺布,大多由女儿奉献。抬棺路上,不能让灵柩接触地面,否则灵魂就会在该地停留,变成厉鬼作崇。每过一桥,都要在桥头插三柱香。有些地方,灵柩出门后,家里要留一至亲坐守火塘,称为“守家业”。入殓和安葬都要请巫师(sanhgxeip)选择吉日良时。有的地方入土时还要进行鸡卜和踩棺仪式。
下葬的当晚,丧家以酒肉招待宾客和帮忙之人。设灵牌之家,待亲戚走后,留一至亲在火塘边砌一小灶,将置在米升上的灵牌一起供在灶中。一月后,由一位亲戚摘取三根芭茅草于半夜人静后去坟边“喊魂”,并将草带回放置灵牌上,表示亡魂已带回家中,并请巫师来祭祝一番。然后拆掉灵牌,将升里的米煮熟,合家同食。至此,丧事就告结束。
非正常死亡者(如自缢、溺水、难产而死的,也包括生前患有麻风等顽疾的)要先火化,或直接火焚,或入殓后连棺火焚。然后将骨灰装入棺内再实行土葬。未满月婴儿死亡后,或放在撮箕中,盖上布,悬挂在树枝上;可投入河中,任其随水冲去。
侗族古有停棺待葬之俗。今黎平、从江、新晃、通道等地的不少村寨还保留此遗俗。
各房族都有自己的祖茔坟山,成年有后的都可葬入祖茔。亡者不满18岁或未满36岁无子女者和非正常死亡者不能葬在祖茔,只能另择地埋葬。
随时代的发展侗族丧事从简,其中的一些封建迷信也日逐消亡,使丧葬更符合时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