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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礼俗禁忌点滴

来源:云南省文化厅网 发表人: 2023-12-18 浏览量:1919
 

    不能随意摸小孩、小和尚或少女的头和头饰。 

    别人给你盛饭,应双手接;你给别人盛饭菜,不能盛满,也不能只添一勺。 

    到回族地区或进清真饭店时,忌谈猪肉。忌说“肥”字,一般用“壮”代替。 

    不能触摸和践踏民族宗教标志。 

    不要向少女赠送装饰品。 

    不要进入产妇和病人的房间。 

    不能在屋子里吹口哨、戴草帽。 

    不能用筷子敲碗、打猫狗。 

    禁止在家中谈论性方面的话题。 

    进傣族奘房(寺庙的大殿)或上傣家竹楼须脱鞋。 

    在傣家竹楼留宿,头的方向不能对着主人家房门,要把脚对着主人家房门,也不能从妇女的脚上跨过去。 

    不许背靠神位而坐。 

    不能往火塘里吐痰,不得跨越火塘上的三角架,不能用脚蹬或在上面放鞋袜、衣裤。 

    参加藏民的喜庆活动必须首先献上哈达。 

    对方给你敬酒,不能拒喝,多少都得喝一口或抿一下。 

    如果你吃饱了,对方还给你盛饭时,不能说“不要了”,而要说“吃好了”。 

    不能坐在门槛中间。 

    不能给佤族家里送辣椒和鸡蛋。 

    往火塘里加柴,柴根应往里,不准柴尖往里。 

    清早不能谈梦见的事,傍晚不扫地。 

    不得一进家门就抱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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