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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死亡登记,派出所应做的工作
来源:中国陵网 发表人: 2023-12-30 浏览量:1569
公民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时,公安派出所应按下列程序做好登记工作:
(一)对照《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 人民法院出具的死亡宣告判决书,核查死者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或迁入证件。对于上述证明材料有效,又确属本派出所受理的,可办理死亡登记。若有疑点,应及时与出证单位联系。
(二)注销常住户口。在死者《常住人口登记表》的“何时何因注销户口”栏中填写死亡时间及原因。迁移途中死亡的,不需要办理注销常住户口手续,只填写《迁入登记簿》和《死亡登记簿》。
(三)将《居民户口簿》交申报人,请申报人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