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殡葬改革发展方向,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有条件的地区,可从重点救助对象起步,逐步扩展到向辖区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埋单。(12月23日新华网)
殡葬行业垄断暴利的问题一直广为公众所诟病。不少百姓纷纷感叹“死不起”。早在2003年,殡葬行业就被媒体评为“十大暴利行业”。由于提供殡葬服务的单位太少,几近垄断。央视甚至称殡葬业的利润率远远高于房地产业,最高的可以达到1000%-2000%,是真正的“暴利冠军”。在殡葬暴利语境下,民政部出台指导意见,要求地方政府出台惠民殡葬政策,建立和完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重点救助对象基本殡葬费有望由政府埋单。如是公益殡葬愿景值得期待。如果地方政府认真落实民政部的指导意见,为广大公众提供廉价乃至免费基本殡葬服务,将助推殡葬行业回归公益属性,化解普通百姓“死不起”的尴尬。
当下,提升公共服务品质,还原公共服务产品公益属性,正在成为政府与社会的共识,打破殡葬行业暴利惯性,回归公益本质,势在必行。在我看来,不仅特困户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费用应该减免,公墓、骨灰盒等殡葬服务价格也应该受到制约。
笔者注意到,民政部列举的基本殡葬服务包括“骨灰寄存”一项。应该说骨灰寄存这种节地环保的安葬方式,有利于弘扬丧葬新风,费用相对低廉(重点救助对象还有望免费),值得提倡。但是不入土、不留墓地的安葬方式不符合“入土为安”的传统丧葬观念,并不容易得到公众的认同。要让悲痛的丧户只选择基本殡葬服务有些勉为其难。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殡葬服务费标准既涉及到公众利益,也属于依附于行政垄断下的自然垄断行业,制定殡葬服务价格除了考虑殡葬行业的经济利益外,更要考虑到公众的承受能力。在我看来,民政部除了指导免除重点救助对象基本殡葬费以外,也不能放任灵堂、花圈、骨灰盒、墓地等殡葬服务价格。事实上,这些未被列入基本殡葬服务范围的项目暴利泡沫最多。
就连极力否定殡葬暴利的中国公墓工作委员会主任王计生也不得不承认,骨灰盒、墓地等殡葬产品确实存在利润空间,王计生认为,这些殡葬产品由市场调节,公众应该转变观念,理性消费。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观点,市场化的产品应该成本透明,具有竞争性。由消费者在市场框架内与经营者充分博弈,然后形成价格。但是,殡葬产品不是普通商品,市场竞争并不充分,产品成本也极不透明,完全由经营者自说自话。今年清明节,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负责人曾坦言,殡葬行业具有公益服务的特点,不具有充分市场化的特征。公益性的殡葬产品由经营者自主定价,难言公平。再说,刚刚经历丧亲之痛的丧户既没有价格博弈能力,也不具备消费理性。有的殡仪馆还谢绝丧户自带骨灰盒,公众根本没有选择余地。
由于殡葬行业的特殊性,其自然垄断属性在短时间内无法消除。在如此现实语境下,民政部门拟免除重点救助对象基本殡葬费用,体现了责任担当,有利于维护困难群众利益。但是,换个角度看,不仅困难群众“死不起”,广大公众也深受殡葬暴利的困扰。而且非基本殡葬服务项目之外的灵堂、骨灰盒、墓地价格才是殡葬暴利的大头。
从这个意义上,政府切实尽到监管责任,增强殡葬产品成本的透明性,完善殡葬服务价格监督措施,形成合理的殡葬服务定价机制。斩断殡葬行业的暴利链条,还原殡葬产品的公益本质。比单纯减免基本殡葬费用更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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