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卫生院一医生在给患者输液前,竟没有给病人做皮试,结果导致患者老太太在输液时死亡。为此医院准备赔偿其家人10万元,而当地卫生部门也将就此进行调查。
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卫生院一医生在给病人输液前,竟没有给病人做皮试,结果酿成了一老太输液时死亡的惨祸,而在此前的2009年6月,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局针对该区医疗机构,因临床使用“头孢曲松钠”时引发患者过敏的情况曾专门下发文件,要求有关单位“在使用前务必按要求做好过敏试验和抢救药品、设备的应急准备”。
没有做皮试
据死者的老伴李光宗介绍,3月31日晚上,他的妻子陈兆斌感觉身体不适,第二天早上前往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卫生院门诊部进行就诊。
李光宗说,当时陈兆斌是由该门诊部杨昌银医生负责诊断的。诊断后,杨昌银给病人开出了输液的处方。输液药品中包括头孢拉定。李光宗说,输液前,他询问是否要做皮试,杨昌银认为“皮试不皮试都行,因为她去年用过这种药”。这样,陈兆斌在没有做皮试的情况下,在卫生院门诊部进行输液。
李光宗介绍,就在第二瓶药水吊至近一半时,陈兆斌感觉“心里难受,出不了气”。随后,李光宗赶紧将老伴送到青山乡卫生院,但终因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是因医生没有事先对病人做皮试造成的,医院应该承担责任。”李光宗说。
医院有失误
在裕安区青山乡卫生院门诊部,杨昌银告诉记者,由于陈兆斌经常过来输液,自己了解她的病症,所以在这次输液时就没有做皮试。
据青山乡卫生院副院长杨昌其介绍,在陈兆斌从门诊部送到卫生院时,病情已经十分严重,只能在车内抢救。但抢救了近40分钟后,陈兆斌终因抢救无效死亡。杨昌其说,事故发生后,医院进行了调查了解,杨昌银存在医疗操作失误,医院愿将该起事件比照医疗事故和死者家属进行协商。
卫生局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裕安区卫生局。该局医药管理股朱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卫生局对陈兆斌输液时死亡的情况暂不知情。在听取记者的陈述后,朱姓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裕安区卫生局于去年6月发出的《关于慎用头孢曲松钠注射液的紧急通知》文件。该文中说明,使用头孢曲松钠过敏时“抢救成功率低,死亡率极高”, 要求该区各医疗机构“在使用前务必按要求做好过敏试验和抢救药品、设备的应急准备。”
该负责人说,该局将对该起事件进行调查。
在记者发稿时获悉,死者家属与青山乡卫生院就该起事件的赔偿问题达成了初步意见,医院愿赔偿死者家属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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