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对于合理的成分应批判地继承。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善事父母,赡养双亲。二是敬爱父母,敬爱长者。要求人们由敬爱自己的双亲推广到敬爱所有的老人和长者,这体现了中华民族扶困济危、尊老敬长的民族风格和人道主义精神,是封建孝道中积极进步的内容,有利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应该继承。
最后,对精华与糟粕共存的部分,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如封建孝道提出顺乎亲意,服从长者,一方面宣扬“无违”之孝,要求子女对父母逆来顺受,绝对服从,这是糟粕。而另一方面,封建孝道又反对无条件地服从父母,认为父母不对时,子女应谏诤。我们对无违思想应坚决摒弃,而对谏诤思想则可以批判继承。